公司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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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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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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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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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
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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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日期:2018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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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项 目 负 责 人:刘良丰
报 告 编 写 人: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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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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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8955250014 |
电话: |
0551-62910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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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0551-62910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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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33300 |
邮编: |
23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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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五河县国防路东侧、码头路南侧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3号 |
目 录
一、建设项目概况.............................................................................. 1
二、验收依据..................................................................................... 3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依据............................................................. 3
2.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等............................................ 3
三、工程建设情况.............................................................................. 4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4
3.3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7
3.4主要生产设备................................................................................................. 8
3.5水源及水平衡................................................................................................. 8
3.6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9
3.7项目变动情况................................................................................................. 9
四、环境保护设施............................................................................ 11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11
4.2其他环保设施............................................................................................... 15
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16
五、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7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17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0
六、验收执行标准............................................................................ 22
6.1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22
6.2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22
6.3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22
6.4验收执行标准来源....................................................................................... 23
七、验收监测内容............................................................................ 24
7.1废水监测内容............................................................................................... 24
7.2废气监测内容............................................................................................... 24
7.3噪声监测内容............................................................................................... 24
7.4采样点位分布图........................................................................................... 24
八、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26
8.1监测分析方法............................................................................................... 26
8.3废水监测质量控制....................................................................................... 28
8.4废气监测质量控制....................................................................................... 28
8.5噪声监测质量控制....................................................................................... 29
九、验收监测结果........................................................................... 29
9.2废水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30
9.3废气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31
9.4噪声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33
9.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34
十、验收监测结论与建议................................................................ 35
10.1废水监测结论............................................................................................. 35
10.2废气监测结论............................................................................................. 35
10.3噪声监测结论............................................................................................. 35
10.4固废监测结论............................................................................................. 35
10.5环境风险..................................................................................................... 35
十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37
附件一、验收委托书
附件二、项目备案表
附件三、危废合同
附件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建议
附件五、环评批复
附件六:监测期间生产报表
附件七:立项批准文件
附件八:营业执照
附件九:检测报告
附件十:外包检测报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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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基本概况
1.2项目概况 近年来,由于城市建设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迅速增长,有力的促进了城市各行业的发展,五河县城市经济呈快速发展之势,城市机动车总数也迅速增长。随着五河县漴河综合治理改造工程的顺利进展,高速公路即将通车,蚌埠、徐州、南京乃至更远的途经车辆将在此经过,五河县境内的加油存在着空缺。为了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适应社会汽车保有量增加对成品油需求增大的现状,根据蚌埠市加油站总体布局规划要求,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决定在五河县 CH21-01 地块建设一座加油站,该地块位于国防路东侧、码头路南侧,用地性质为其他交通设施用地,规划建筑使用性质为加油站。拟建项目总占地面积 1561m2,总投资为 1000 万元,由甲方陈明洋与乙方五河祥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经营该加油站。项目总平面布置简约合理,尽量减少了出入车流对道路交通的干扰经营。2013年2月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委托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且于2013年2月编制了《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在2013年2月19日由五河县环境保护局下发《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2013[3] )。此后,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于2013年6月开工,于2017年12月竣工。 2018年7月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向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出对该项目进行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意向,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环规环评 [2017] 4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 《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3[3] )、《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2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于7月派出有关技术人员对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的地理位置、生产情况、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制定了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18年7月23日至24日进行了废水、废气和噪声现场监测。通过对该工程环保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的检查,并依据监测结果及国家有关标准,编制了环保竣工验收报告表,以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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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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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依据 1、《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国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4、《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5、《中国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等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公告2018年第9号); 2、《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办环评函[2017]1235号); 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7]113号); 4、《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环评[2009]150号); 5、《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2月; 6、五河县环境保护局• 2013[3] 《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3年2月19日。 2.3其他依据 1、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 2、《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3、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 |
三、工程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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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建设单位为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蚌埠市五河县国防路东侧、码头路南侧,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340m2,其中加油棚建筑面积210m2,站房与公厕建筑面积130 m2,购置整套加油装置以及存储油罐,共设一个30 m3 汽油储油罐和一个 30 m3 柴油储油罐,总罐容量为60 m3。中心地理坐标为:N33°08"51.35",E117°53"18.88"。项目位于国防路东侧、码头路南侧。具体布局详见图2-1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3-1-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及主要污染源位置见图3-1-2。 注:图中“▲”表示噪声监测点位;“★”表示废水监测点位;“○”表示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其中无组织只标出监测期间其中一天的位置);“◎”表示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
图3-1-2 项目总平面布置及污染源位置图 3.2建设内容 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共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预计总投资为1000万元,实际总投资为1000万元,环保投资为30万元,年工作时间为365天,职工6人,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建设内容详见表3-2-1。 表3-2-1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该项目所涉及的审批部门决定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见表3-2-2。 表3-2-2 审批部门决定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一览表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供应汽油1500吨、柴油1000吨,实际生产能力见表3-2-3。 表3-2-3 项目生产能力一览表
3.3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该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包汽油、柴油等,具体原辅材料消耗见表3-3-1: 表3-3-1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
3.4主要生产设备 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4-1:
表3-4-1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3.5水源及水平衡 该项目主要用水来源于生活用水,此次验收期间主要是员工日常生活用水。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项目用水总量是0.6t/d。 表3-5-1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
图3-5-1 建设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d) 3.6生产工艺
图2-3-1 工艺流程图及产污环节图 3.6.2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1)成品油罐车来油先卸到储油罐中,此过程中采用的是密闭式卸油工艺,同时设有卸油密闭油气回收装置,即一级油气回收装置,使卸油过程中挥发的油蒸汽经过收集回到槽车内。地下油罐设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2)油罐在日常储油过程中,由于气温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小呼吸作用,会有部分油蒸汽产生。 (3)加油机本身自带的泵将油品由储油罐中吸到加油机中,经泵提升加压后给汽车加油,每个加油枪设单独管线吸油。本加油站加油枪都具有一定的自封功能,且设油气回收装置,即二级油气回收装置。 3.7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无变动情况,建设内容与《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五河县环境保护局下发《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2013[3] )审批决定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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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境保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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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入五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排入怀洪新河。 表4-1-1 项目废水治理/处置设施一览表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图4-1-1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图4-1-2 废水设施图 4.1.2废气 该加油站运营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主要为油罐车卸油、储油、加油作业等过程造成燃料油以气态形式逸出进入大气环境,从而引起对大气环境的污染。详见表2-3-2。 表4-1-2 项目废气治理/处置设施一览表
4.1.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油罐车和加油车辆在进出加油站时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围墙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表4-1-3 项目噪声治理/处置设施一览表
4.1.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垃圾和油泥。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工人清运;项目产生的油泥属于危险废物,清除后即运往蚌埠市康城医疗废物(工业固废)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处置。 表4-1-4 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一览表
4.2其他环保设施 4.2.1雨污分流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网,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五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4.2.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该企业已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建立了应急组织,配备了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应急通讯交通。 本项目已落实如下防渗措施: 1)所有地下油罐、埋地管道均采用环氧煤沥青加强级防腐处理;在储油罐设置了液位计,此液位计具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确保不会因为加油过多而造成油品外溢而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2)加油站地面做防渗处理,地表已做防渗沟。 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于2013年6月开工,2017年3月完工。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总投资 30万元,占总投资的0.3%,其中包括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治理环境风险应急等各项环保设施,详见表4-3-1。 表4-3-1 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该项目所涉及的各项环保措施已落实到位,环保措施环保验收“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4-3-2。 表4-3-2 “三同时”落实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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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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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 1、产业政策相符性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为机动车燃料零售行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可视为允许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区域规划相符性结论 项目位于国防路东侧、码头路南侧,交通便利,供电、供水、排水条件十分优 越,该地块已获五河县城乡规划局规划用地证明,符合五河县漴河滨河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五河县国土资源局以五国用(2014)第2633 号文对安徽华桐机械有限公司出具了土地证。因此,本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3、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1)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区域PM10、SO2、NO2 各污染物浓度均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 项目建设区域主要地表水各监测点中 pH、CODcr、BOD5、NH3-N、SS、石油类均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体功能,水质较好。 (3)声环境 厂界背景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 类及4a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4、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①大气环境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卸油灌注损失(大呼吸)、储油损失(小呼吸)和加油作业损失等过程中汽、柴油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为 3.481t/a,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排放,油气回收系统回收效率可达 90%,排放非甲烷总烃 0.35t/a。排气筒距地面 5 米,排放浓度<25g/m3,能够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 中的排放限值的要求。 本项目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排气筒高不满 15 米,可视作无组织排放。根据同类项目类比资料分析,在正常营运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类,在一般气象条件下扩散后其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 4.0mg/m3,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标准,且本加油站毗临道路,站址较开阔,空气流动良好,经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亦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综上所述,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源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②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入五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怀洪新河。 拟建项目建成营业后产生的生活废水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 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站区内来往的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噪声值约为 60~70dB(A)。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治理措施: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采取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使区域内的交通噪声降到最低值。经过围墙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西厂界、北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及4类标准,东厂界、南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及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④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和油泥。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工人清运。 2)油泥:项目产生的油泥为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危废编号为 HW08,清除后即运往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处置,不在项目场区内贮存。油泥的清除、运输和处置均由具备该资质的专业公司完成,频率为十年一次,一次的清运量约为 10t。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总量控制结论 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5.1.2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建议与要求 1 、本项目在设计与施工中严格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进行。 2、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的处理效果与运行率不低于设计标准。 3、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劳动保护,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多种防触电、防污染等各种职业安全卫生防护措施。 4、地下罐区、输油管线须严格按照防渗、防漏、有监控装置的要求设计施工。 5、 严格落实各项消防措施,严防火灾或泄漏事故发生。 6、因突发事故产生的汽、柴油的泄漏,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小渗透及扩散范围。 5.1.3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五河县城市总体规划。拟建项目采取上述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可使产生的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衡量,本项目是可行的。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五河县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2月下发《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3[3] )同意项目建设。批复内容如下: 审批意见: 你公司报来的《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以及其它相关材料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五河县国防路东侧、码头路南侧。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建筑面积为340m2,其中加油棚建筑面积为210m2,站房与公厕建筑面积130m2,购置整套加油装置以及存储油罐,共设一个30m3汽油储罐和一个30m3柴油储油罐,总罐容量为60m3.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五河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设备、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使用地埋式储油罐,采用自封式加油枪及密闭卸油方式,并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装置,减少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油气回收系统排气筒高度为5米。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的排放限值的要求。 2、采取围墙隔声、距离衰减措施降低厂界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及4类标准;车辆进站时应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降低交通噪声值。 3、落实环评要求,所有地下油罐、埋地管道采用环氧煤沥青加强级防腐处理;在储油罐设置具有高液位报警功能液位计,避免加油过多造成油品外溢,而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在地下储油罐池附近设置地下观测井;加油站做地面防渗处理,地表做防渗沟。 4、罐底积累的油泥定时清除,清除后即运往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处置,不在项目厂区内贮存。 5、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的生活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6、严格按照安全、消防要求落实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避免环境安全隐患。 7、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须向我局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三、以上批复仅限《报告表》中的内容,如项目的地址、规模、性质等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
六、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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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执行五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详见表6-1-1。 表6-1-1 废水排放标准一览表 单位:mg/L(pH无量纲)
6.2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油罐车卸油、储油、加油作业等过程造成燃料油以气态形式溢出进入大气环境,排放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标准,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浓度,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排放限值要求,详见表6-1-2。 表6-1-2 废气排放标准一览表 单位:mg/m3
6.3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厂界噪声来源于油罐车和加油车辆在进出加油站时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围墙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西厂界、北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及4类标准,东厂界、南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及2类标准,详见表6-1-3。
表6-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6.4验收执行标准来源 (1)五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13[3]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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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收监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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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废水监测内容 该项目废水监测点位、因子及频次见表7-1-1: 表7-1-1 废水监测点位、因子及频次一览表
7.2废气监测内容 该项目废气监测点位、因子及频次见表7-2-1: 表7-2-1 废气监测点位、因子及频次一览表
7.3噪声监测内容 该项目噪声监测点位、因子及频次见表7-3-1: 表7-3-1 噪声监测点位、因子及频次一览表
7.4采样点位分布图
注:图中“▲”表示噪声监测点位;“★”表示废水监测点位;“○”表示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其中无组织只标出监测期间其中一天的位置);“◎”表示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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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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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验收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废气、水和废水、噪声、质控部分)》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工况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 75%或达到设计指标的75%以上的稳定工况条件下进行监测,且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持 有合格证书,所有监测仪器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4)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在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分析和计算全 过程,均按照标准方法《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中的规定进行。实验室分析过程中采取全程空白、平行样、加标回收等质控措施。 (5)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烟气监测 (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在测试时可以保证其采样流量。 (6)噪声测量仪器使用Ⅱ型分析仪。测量方法及环境气象条件的选择按照国家有 关技术规范执行。仪器使用前、后均经 A 声级校准器校验,误差控制在±0.5 分贝以内。 (7)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8.1监测分析方法 8.1.1废水 该项目废水各项因子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1:
表8-1-1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8.1.2废气 该项目废气各项因子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2: 表8-1-2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8.1.3噪声 该项目噪声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3: 表8-1-3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8.2监测仪器 该项目各项因子主要监测仪器见表8-2-1:
表8-2-1 监测仪器一览表
8.3废水监测质量控制 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在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分析和计算全过程,均按照标准方法《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中的规定进行。实验室分析过程中采取全程空白、平行样、加标回收等质控措施。该项目各项因子质控数据分析见表8-3-1: 表8-3-1 质控数据分析一览表
8.4废气监测质量控制 8.4.1无组织废气监测质量控制 (1)同时记录监测期间当地当时气象特征。 (2)严格按照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样品采集、运输及分析。 (3)采样仪器及实验室分析仪器均经省级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8.5噪声监测质量控制 (1)测量仪器为Ⅱ型噪声分析仪。测量方法及环境气象条件的选择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2)仪器使用前、后均经声级校准器校验,误差确保在±0.5分贝以内。该项目噪声质控数据分析见表8-5-1: 表8-5-1 噪声监测质控结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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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验收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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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正常生产,生产负荷均能达到75%以上,详见表9-1-1。主要环保设施按照设计要求建设,且运行状况正常,生产工况满足国家对竣工验收监测的要求。 表9-1-1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9.2废水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2018年7月23日-24日,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监测,此次验收采样点位为化粪池排口。水质监测项目包括pH、CODcr、BOD5、氨氮、SS、石油类,监测结果见表9-2-1。 表9-2-1 废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mg/L(pH无量纲)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化粪池排口排放的生活污水中pH、CODcr、BOD5、氨氮、SS、石油类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五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9.3废气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2018年7月23日-24日,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此次验收采样点位为项目厂界。废气监测项目包括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见表9-3-1 表9-3-1 无组织监测气象情况一览表
表9-3-2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表9-3-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最大值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浓度限值。 9.4噪声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在项目四周厂界1 米处各设一个噪声监测点,共测 2 天,每天昼夜各测 1 次。噪声监测结果见表9-4-1。 表9-4-1 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西厂界、北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东厂界、南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9.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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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验收监测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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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废水监测结论 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入五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由废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总排口排放的生活污水中pH、CODcr、BOD5、氨氮、SS、石油类浓度达到五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10.2废气监测结论 项目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排气筒高不满15米,可视作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最大值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浓度限值。 10.3噪声监测结论 由噪声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西厂界、北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东厂界、南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10.4固体废物监测结论 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和油泥。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工人清运。项目产生的油泥为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清除后即运往蚌埠市康城医疗废物(工业固废)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处置,不在项目场区内贮存。 10.5环境风险 本项目配备了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砂子、灭火器等)。站区动力、照明、信号线路均采用镀锌管穿线。加油站采用联合接地网,油罐、加油机及附件均做防雷、防静电接地,罩棚防雷装置与接地网相连。加油站地下油罐、埋地管道均采用环氧煤沥青加强级防腐处理;在储油罐设置了液位计;地面做防渗处理,地表已建设防渗沟。
10.4建议 (1)建设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和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对项目的化粪池要及时清掏。定期检查雨污管网,保证管网的畅通,防止管网堵塞。 (2)定期维护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达标排放。 (3)因突发事故产生的汽、柴油的泄漏,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小渗透及扩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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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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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 |
项目代码 |
3403222018c030031 |
建设地点 |
蚌埠市五河县国防路东侧、码头路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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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机动车燃料零售H6564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
N33°08"51.35",E117°53"1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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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供应汽油1500吨、柴油1000吨 |
实际生产能力 |
供应汽油1500吨、柴油1000吨 |
环评单位 |
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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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五河县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2013[3]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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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2013.06 |
竣工日期 |
2017.3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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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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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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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 |
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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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万元) |
10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30 |
所占比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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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 |
10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30 |
所占比例(%)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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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万元) |
1 |
废气治理(万元) |
20 |
噪声治理(万元) |
0.5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0.5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他(万元)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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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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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工作时 |
36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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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单位 |
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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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
2018年7月23日至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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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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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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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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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浮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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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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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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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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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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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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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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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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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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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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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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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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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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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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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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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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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生化需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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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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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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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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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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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粉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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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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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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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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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附件一:委托书
附件二:项目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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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危废合同
附件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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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环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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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监测期间生产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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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立项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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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营业执照
附件九: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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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外包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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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出口 |
地表防渗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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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观测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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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8月11日,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等共6名代表。其中会议特邀3名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名单附后)。会议根据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建设单位为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蚌埠市五河县国防路东侧、码头路南侧,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340m2,其中加油棚建筑面积210m2,站房与公厕建筑面积130 m2,购置整套加油装置以及存储油罐,共设一个30 m3 汽油储油罐和一个 30 m3 柴油储油罐,总罐容量为60 m3。中心地理坐标为:N33°08"51.35",E117°53"18.88"。项目位于国防路东侧、码头路南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2年12月29日经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函(五发改许可[2012]248号)。2013年2月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委托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且于2013年2月编制了《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在2013年2月19日由五河县环境保护局下发《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2013[3] )。此后,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于2013年06月开工,于2017年12月竣工。项目从立项至本次环保验收前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监测的内容包括:(1)无组织废气监测;(2)废水监测;(3)噪声监测;(4)固废调查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入五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排入怀洪新河。
(二)废气
该加油站运营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主要为油罐车卸油、储油、加油作业等过程造成燃料油以气态形式逸出进入大气环境,从而引起对大气环境的污染。项目使用地埋式储油罐,采用自封式加油枪及密闭卸油方式,并配套建设油气回收装置,减少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油气回收系统排气筒高度为5米。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油罐车和加油车辆在进出加油站时产生的交通噪声。项目采取围墙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设置了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加油熄火等提示和警告式标识广告牌。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垃圾和油泥。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工人清运;项目产生的油泥属于危险废物,清除后即运往蚌埠市康城医疗废物(工业固废)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总排口排放的生活污水中pH、CODcr、NH3-N、BOD5、SS、石油类浓度均达到五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的要求。
2.废气治理设施
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最大值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废气治理均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的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由噪声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西厂界、北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东厂界、南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中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均达到验收标准,工程建设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在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中各项外排污染物的监测结果均符合达标排放要求。以上述内容为依据,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通过。
七、后续要求
(1)按照环保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环保主管部门对废水、废气、固废污染防治实施的验收要求。
(2)自觉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日常环境监管。
(3)定期维护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3日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
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 设计简况
建设项目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未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了防治污染和生态破环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2 施工简况
建设项目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 验收过程简况
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位于2017年12月竣工,于2018年7月启动了验收工作,2018年7月23日我公司委托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五河县淮河石化有限公司国防路加油站项目开展验收监测工作。委托合同约定在乙方开始采样前甲方为乙方提供基础文件、相关资料、图纸等,甲方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产品技术、生产工艺等承担保密义务,完成甲方所委托的监测工作,并对其监测质量和检测项目的合法性负责。
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是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下属企业,是一家专业从事水质、大、噪声、土壤、固废等各类环境检测和实验仪器检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公司通过了中国计量认证(CMA)、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和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认证,拥有业内水平的专业人员队伍和先进的分析仪器设备。
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完成了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工作,企业于2018年8月11日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提出了验收意见。经认真讨论,认为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各项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合格,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验收。
1.4 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
本项目在设计、施工和验收期间未发生过公众投诉情况。
2 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2.1 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公司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公司总经理任环保委员会主任,技术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项目由企业负责人进行环境管理,对全公司重要环保工作和活动进行决策与安排并建立相关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制订了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五河县环保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3403222018c030031。
(3)环境监测计划
建设项目未设立专门环境监测实验室,目前委托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日常监测。
2.2 配套措施落实情况
(1)区域削减及淘汰落后产能
建设项目不涉及区域内削减污染物总量措施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措施,无需说明。
(2)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本项目设置的防护距离为18米,站区动力、照明、信号线路均采用镀锌管穿线,加油站采用联合接地网,油罐、加油机及附件均做防雷、防静电接地,罩棚防雷装置与接地网相连。本项目该地块位于国防路东侧、码头路南侧,用地性质为其他交通设施用地,规划建筑使用性质为加油站。
2.3 其他措施落实情况
建设项目不涉及林地补偿、珍稀动植物保护、区域环境整治、相关外围工程建设情况等情况,无需落实。
3 整改工作情况
(1)已按验收工作组意见,在五河县环保局对本项目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备案,备案号:3403222018c030031。
(2)安徽中科澄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验收监测报告的附图附表进行了补充;
(3)已完善了地表防沟和地下水观测井的建设。
